驳回执行申请的规定:
1.驳回执行申请的法条情形主要包括执行的依据不充分或者是给付的内容不明确;申请的执行内容和申请执行的依据双方不相符合;法律文书还没有生效。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2-08-10 09:22
裁定驳回执行申请指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时,法院经审查认为有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不予执行。驳回执行申请的法律依据分为以下两种情形,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 一、仲裁裁决违法的。 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不予执行制度具有以下特点:适用的前提是案件的受理须符合法定条件;适用的对象为非诉法律文书。由此可见,不予执行裁定只能适用于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法院之外的其他机关制作的非诉法律文书,而不能适用于法院自身制作的判决书、调解书等裁判法律文书。
2022-08-12 15:05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在执行案件中,如果案外人发现自己的财产被他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损害其利益了,有二种救济方法:一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二是当执行异议不被支持或没有全部获得支持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2022-08-10 09: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缺乏证据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又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证据,或者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022-08-11 15:54
关于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一般来说以下情况可能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第一,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第二,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第三,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错误主张法律关系是指原告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第四,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
2024-03-25 10:41
执行异议被驳回,异议人应当先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如果复议被驳回,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不能未经复议直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