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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基数的法律规定

劳动工伤 2025-01-03 15:24 标签: 加班费 基数 法律规定

加班费的计算是依据《劳动法》和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来设定的。以下是一般的规定:
1、平日加班:工作日加班,加班费为工资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也就是说,你每小时的工资应为你正常工作时每小时工资的1.5倍。
2、休息日加班:休息日(通常是周末)加班,如果没有补休,加班费为工资基数的百分之两百,也就是说,你每小时的工资应为你正常工作时每小时工资的两倍。
3、法定假日加班:法定假日(如国庆节、春节等)加班,加班费为工资基数的百分之三百。也就是说,你每小时的工资应为你正常工作时每小时工资的三倍。
这里的“工资基数”通常是指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具体的计算方式可能会因公司的工资制度和地方性法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必须是自愿的,且不能超过法定的上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张党伟律师

张党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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