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处罚案件一般最长可以延期3个月。
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经行政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
特殊情况下三个月不能办理完毕的,报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 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2024-10-29 10:38
30日。
对于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
2023-04-19 13:49
工商行政处罚一般可延期三十日,最多可延长的期限,则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负责人来集体讨论决定;如果经讨论后决定延期的,则应当同时确定予以延长的合理期限。
2024-10-10 10:12
行政处罚应当在二年内作出,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025-04-17 16:35
90日内。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
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2024-05-09 16:4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后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收到复议书15天内起诉,如果直接起诉的,自收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