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委派辩护人权:
公诉案件从递交检察机关开始,嫌疑人就有权选派辩护人为自己辩护。
3.救济权利:
如请求回避、对驳回申请回避行为予以复议、控告、申请更改或消除强制措施、申诉和抗辩等。
4.防守权利:
可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维护合法权益、拒绝回答无相关性的提问,有权出席法庭听取审判并进行
最后陈述以及提请反诉等权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2022-08-11 09:44
有利被告是刑事诉讼学的观点之一,即主张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应当始终注意维护被告人的利益。这一观点来源于古代罗马法的“有疑,为被告人的利益”的原则。在剥削阶级国家里,这一原则只能适用于少数有钱有势的特权人物身上。
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坚持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原告和被告的合法权益都给予应有的保护;
对审判中涉及被告人的各种事实,都要求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无论对被告人有利或不利,能证明其有罪或无罪,都予以同样对待。真正做到既不冤枉好人,也不轻纵坏人。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二)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2022-08-10 09:25
有利被告是刑事诉讼学的观点之一。即主张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应当始终注意维护被告人的利益。这一观点来源于古代罗马法的“有疑,为被告人的利益”的原则。在剥削阶级国家里,这一原则只能适用于少数有钱有势的特权人物身上。
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坚持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原告和被告的合法权益都给予应有的保护;
对审判中涉及被告人的各种事实,都要求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无论对被告人有利或不利,能证明其有罪或无罪,都予以同样对待。真正做到既不冤枉好人,也不轻纵坏人。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二)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2022-08-09 11:21
2022-09-01 09:44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科学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22-11-19 15:28
“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内容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统一整体,三者相互联系、相互贯通,从不同方面成为衡量社会发展状态和各项工作成败是非的客观标准,不能把它们割裂和对立起来。在这个统一体中,生产力标准起着基础性的决定作用。“三个有利于”标准的确立,标志着我们党在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上,在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上,又前进了一大步。它的提出,有助于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排除意识形态方面姓“资”姓“社”的抽象争论,使人们思考问题由从空泛的议论到从实际效果出发,将注意力转移到进一步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来。在“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指导下,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