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内容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统一整体,三者相互联系、相互贯通,从不同方面成为衡量社会发展状态和各项工作成败是非的客观标准,不能把它们割裂和对立起来。在这个统一体中,生产力标准起着基础性的决定作用。“三个有利于”标准的确立,标志着我们党在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上,在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上,又前进了一大步。它的提出,有助于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排除意识形态方面姓“资”姓“社”的抽象争论,使人们思考问题由从空泛的议论到从实际效果出发,将注意力转移到进一步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来。在“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指导下,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推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024-12-30 15:59
2.委派辩护人权:
公诉案件从递交检察机关开始,嫌疑人就有权选派辩护人为自己辩护。
3.救济权利:
如请求回避、对驳回申请回避行为予以复议、控告、申请更改或消除强制措施、申诉和抗辩等。
4.防守权利:
可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维护合法权益、拒绝回答无相关性的提问,有权出席法庭听取审判并进行
最后陈述以及提请反诉等权利。
2022-08-11 09:44
有利被告是刑事诉讼学的观点之一,即主张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应当始终注意维护被告人的利益。这一观点来源于古代罗马法的“有疑,为被告人的利益”的原则。在剥削阶级国家里,这一原则只能适用于少数有钱有势的特权人物身上。
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坚持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原告和被告的合法权益都给予应有的保护;
对审判中涉及被告人的各种事实,都要求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无论对被告人有利或不利,能证明其有罪或无罪,都予以同样对待。真正做到既不冤枉好人,也不轻纵坏人。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二)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2022-08-10 09:25
有利被告是刑事诉讼学的观点之一。即主张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应当始终注意维护被告人的利益。这一观点来源于古代罗马法的“有疑,为被告人的利益”的原则。在剥削阶级国家里,这一原则只能适用于少数有钱有势的特权人物身上。
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坚持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原告和被告的合法权益都给予应有的保护;
对审判中涉及被告人的各种事实,都要求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无论对被告人有利或不利,能证明其有罪或无罪,都予以同样对待。真正做到既不冤枉好人,也不轻纵坏人。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二)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2022-08-10 15:56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可以证明自己无不良嗜好;
2、证明自己无传染病或者精神类疾病;
3、证明自己的收入比对方高;
4、证明有能力有时间带孩子等。
2022-08-09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