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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工伤保险怎么办

劳动工伤 2024-12-24 15:26 标签: 工伤保险 未参加

没买工伤保险职工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王如娃律师

王如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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