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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构成要件方面需要证明的事实是什么呢

刑事辩护 2024-12-21 10:22 标签: 贪污罪 事实 证明

1、需要证明当事人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2、当事人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3、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上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李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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