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民营企业员工失职是哪些罪呢

劳动工伤 2024-12-20 11:45 标签: 失职 民营企业 员工

民营企业员工失职一般不构成犯罪。
劳动者因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也有权辞退劳动者。但如果只是一般的轻微过失,用人单位损失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劳动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高春丽律师

高春丽律师

湖北同进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