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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怎么办

劳动工伤 2024-12-19 14:39 标签: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争议;
2、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4、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杨文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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