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疫情期间工资发放的方法:若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停工停产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按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进行支付;若职工未提供劳动的,按各省规定的办法支付生活费。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2022-08-12 09:54
疫情期间劳动者在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或者被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其他劳动者,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他。
2024-04-07 14:17
疫情期间公司工资是需要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发放的,即使员工因隔离没有工作也需要发放生活费,相关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地方政府应当根据上述规定来制订标准。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2024-04-22 14:08
疫情中工资的发放办法:如果职工正常劳动的,按正常的工资水平来发;如果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来发;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则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发;若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则只发放生活费。
2022-08-08 14:55
2022-08-10 09:11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为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