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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毕业生入职签约注意的事项

劳动工伤 2024-12-12 17:01 标签: 入职 毕业生 签约

新毕业生入职签约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重点内容:新毕业生入职签约,需关注薪酬、试用期、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等关键事项,以保障自身权益。

薪酬:应明确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确保自己的劳动得到合理报酬。

试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双方相互了解、协商选择的过程。新毕业生应了解试用期的具体期限、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以及试用期满后的转正条件。特别注意的是,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也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劳动合同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新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核对这些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新毕业生还应关注其他可能影响自身权益的事项,如培训、违约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叶佳律师

叶佳律师

浙江泽大(乐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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