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6-21 15:06
2022-09-06 14:42
是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2022-08-11 14:36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加工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体现为施工行为。承揽合同中的“加工行为所在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表现为建设工程所在地。
2025-02-28 11:27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工程款纠纷属于专属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6-01-12 15:51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权范围,在法律领域内存在着不同的见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笫三十四条明文规定,对于因不动产物权引发的诉讼案件,应当由该不动产所在地之特定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尽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明显属于合同纠纷范畴之内,且其性质归结为债款清偿纠纷,然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仍有部分人士持这样的观点,即基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为不可动产—房产,从而将此类纠纷纳入到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