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管辖权上诉诉讼费

其他 2024-11-05 09:24 标签: 诉讼费 管辖权

管辖权上诉诉讼费: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不须交纳诉讼费。
(2)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须交纳上诉费。
(3)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裁定、驳回上诉的,在裁定的同时裁定管辖权异议的受理费在二审裁定生效后向一审法院交纳。
(4)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受理费每件50元。法院对管辖权异议驳回是用裁定的方式,则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期为十天;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邵娜律师

邵娜律师

山东豪德(济南)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医疗纠纷 知识产权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