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是无效合同。
以山东省规定为例,住建部发布的规定依然禁止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个人不是适格的用工主体,无法实现保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的目的。进行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的目的,是通过专业作业企业为契机,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让施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改善建筑工人的工作环境,提升职业健康水平,促进建筑工人稳定就业。
从《山东省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行方案》规定来看,一是发展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引导现有劳务企业转型、鼓励专业承包企业做专做精、支持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企业或注册个体工商户,推动发展一批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手工木工和装配式建筑施工等职业(工种)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以专业作业企业作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二是采取多种灵活建筑劳务用工方式。承包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具备相应作业能力和从业资格的劳务队伍或建筑工人,既可以与劳务企业、专业作业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也可以直接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建筑工人也有更多务工自主权,自主选择用工企业,既可以与劳务企业、专业作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直接与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四)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五)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六)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2024-06-22 10:33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有法律效力。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2025-03-03 17:08
个人签的施工承包合同无效。
一、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主要资质条件,即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从业资格,才能作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不允许个人成为承包商。
二、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包的行为。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
(三)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
(四)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2023-06-07 15:08
个人与建筑劳务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是无效的,个人是不具有劳务分包资格的,主体资格不符合条件,合同是无效的。法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
2022-08-12 11:57
个人可以与公司签订合同,他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指的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所以合同签订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他们都是合法的合同签订主体,所以他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2022-09-21 15:58
有效。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个人和个人之间可以签订合同,对个人和个人签订的合同,只要个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对个人和个人签订的合同,只要订立的时候,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一)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三)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五)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干扰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