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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 2024-09-26 13:57 标签: 拆迁补偿

四川省在进行拆迁改造时所采用的补偿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五种形式及内容:
即,居民住房的合理补偿,这是针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大小而区分出来的多个等级标准;其它地上与地下附着物的补偿,其中涉及到了各种类型的附属建筑如仓房、室外水泥地面、沼气池、卫生间、猪鸡舍、塑料大棚、菜窖、砖石墙、格栅以及大门楼等等;
对于耕地实行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后补助费,这类补偿通常是基于被征收耕地在过去三年内的平均年产值,按照不同的倍率确立;另外,也包含了对房屋的拆除赔偿,这包括了对被拆房屋结构及其折旧程度的分类,并以每平方英尺的价格进行计价结算;还特别设立了一笔周转补偿费,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住户由于临时寄居或寻找临时住所带来的不便;同时,为了激励那些积极配合房屋拆迁或自愿牺牲部分权益的住户,额外设有一项奖励性补偿费用。
至于最后一项补偿即奖励性补偿费,则会因土地政策的差异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高学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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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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