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异议之诉有关法律规定

其他 2024-09-13 14:15 标签: 异议之诉

异议之诉有关法律规定为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陈小辉律师

陈小辉律师

四川伦德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