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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的裁决怎么申请执行

其他 2024-09-06 10:28 标签: 仲裁委 裁决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两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和有关材料。
包括:
1、仲裁裁决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
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
4、双方送达回证复印件;
5、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庄铭杰律师

庄铭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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