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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由哪些人组成

其他 2024-08-30 10:39 标签: 审判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由法官组成,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
合议庭由一名法官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理案件时,由自己担任审判长。
审判长主持庭审、组织评议案件,评议案件时与合议庭其他成员权利平等。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l)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由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等人员组成。

王月律师

王月律师

辽宁桐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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