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自然灾害的补偿是适当的救助或补偿,例如在受灾区域分发救灾物资、建立临时住所,并且在灾情结束后帮助受灾地区重建基础设施,如道路、住房、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对死难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依法予以死亡抚恤金、丧葬补助金。
法律依据
《自然灾害求助条例》第十八条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
2025-04-11 16:37
自然灾害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或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了民事主体合法权利造成损害时,依法应由国家作出的侵权赔偿,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与国家机关、国家公职人员无关,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2022-08-09 17:30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车损险对于大部分自然灾害是可以进行理赔的,包括: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雷击、雹灾,以及泥石流、滑坡、地陷、冰陷、崖崩、雪崩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地震这一特殊自然灾害,由于破坏力较高,属于车损险的不予理赔范畴
2022-09-08 16:4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人民政府安排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如果因自然灾害导致受灾人生活困难或者需要救助的,国家会给予适当的救助或者补偿,但不会是赔偿。因为,在法律上,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具有过错,没有过错,就没有赔偿的基础。
如果对于相关财产投了保险,可以依据损失情况要求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赔偿。
2022-08-10 15:51
自然灾害,不属于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可以按照公平原则进行损失赔偿,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如无约定,对方可以要求解除承包合同的,至于设施问题,协商解决。
如果是在暴雨灾害天气中,对于出现行人被户外广告牌或折断的树木砸伤,或损毁致财产损害的责任,应当请求相关主体所有人、管理人进行赔偿。除非该主体的所有人、管理人,能够举证证明在暴雨前,采取加固、设置防护网等安全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不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其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通常,公路道路旁的管理人是市政园林部门,小区林木的管理人为小区物业。
2022-11-30 10:02
车险改革之后的涉水险直接包含在了车损险的责任范围内,车辆只要投保了车损险,涉水造成的发动机损失,保险公司就必须理赔。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