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咎辞职一般指的是领导人或者党政领导干部因为其自身的过失导致在工作上造成了一定损失,或者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从而自己主动要辞去领导职务的一种行为,引咎辞职通常是领导人在职场上对自我追究过失责任的一种方式。根据《辞职暂行规定》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第九条 党政领导干部自愿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委(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等情况,同时辞去公职的还应说明辞职后去向等。 (二)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辞职原因、辞职条件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干部所在单位的意见及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对申请辞去领导职务同时辞去公职的,党委(党组)除对是否同意其辞去领导职务作出决定外,还应对是否同意其辞去公职作出决定。 (四)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2025-03-30 09:48
根据相关规定,引咎辞职指的是企业领导人员或者是党政领导干部因为在工作的时候严重失误或者是失职而导致其工作单位遭受到重大损失或者是恶劣影响,以及是当事人的行为对重大事故负有不能够再担任现职的,其应该主动引咎辞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作为领导对于过错主动承担责任的表现被列入法律条例是为了保障企业以及有关组织的合法权益。
2025-04-29 10:00
针对离职补偿中的“N+1”原则,此项政策是基于依法有序建立的,旨在为那些在特定情况下与雇主结束劳动关系的员工提供适当的离职津贴。
其中,针对的主要情况包括:(1)员工由于患病或者非工伤致伤的情况而需要解除合约;(2)公司对员工进行职位调整或提供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但员工依旧无法胜任现有的工作需求;以及(3)合同签订之时,存在某种非常态的客观因素使合同无法履行。
在此类状况下,如果员工或者企业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签合同,那么有权寻求相应的补偿金,随后便可提交辞职申请。
2021-12-15 15:45
上诉人具有上诉权,并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不服而提起上诉的主体。
在刑事诉讼中,上诉人是: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的同意,可以代为提出上诉。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上诉人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具有法定上诉权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
2022-08-11 16:53
代理权是指能够据之进行代理并使行为的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权限。代理权并不属于民事权利,而是一种权限、资格或法律地位。在代理关系中,代理权的最为重要,不仅代理人的地位取决于它,而且代理人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也取决于代理权。我国法律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22-11-30 11:09
“上诉人具有上诉权,并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不服而提起上诉的主体。
在刑事诉讼中,上诉人是: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的同意,可以代为提出上诉。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上诉人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具有法定上诉权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