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是指知道这个事实后1年内必须行使的撤销权,不然作废。
5年是指有5年的时间来知道这些债务人的主观恶意和客观行为。
如果5年之内还没有发现债务人有诸如放弃债权、无偿赠与、明显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那么只要过了5年,就无权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022-09-06 14:05
《民法典》中的撤销权行使的时间有1年和5年,这两者是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的规定:
如果所订立的合同存在撤销的事由,而且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当事人要主张撤销合同的,则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在此一年的除斥期间没有主张的,则其撤销权消灭。
如果虽然存在合同撤销事由,但债权人不知道的,则债权人如果在该撤销理由成立后的五年内知道的,可以随时行使撤销权;如果过了五年仍没有行使撤销权的,不管债权人是否知道该撤销理由,债权人的撤销权均消灭。
2022-08-11 16:44
《民法典》中的撤销权行使的时间有1年和5年,这两者是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的规定:
如果所订立的合同存在撤销的事由,而且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当事人要主张撤销合同的,则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在此一年的除斥期间没有主张的,则其撤销权消灭。
如果虽然存在合同撤销事由,但债权人不知道的,则债权人如果在该撤销理由成立后的五年内知道的,可以随时行使撤销权;如果过了五年仍没有行使撤销权的,不管债权人是否知道该撤销理由,债权人的撤销权均消灭。
2023-09-07 16:23
对撤销权的行使应当注意的事项有:1、要了解构成撤销的事由。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的法定撤销事由包括重大误解和受胁迫订立合同等;2、要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方式;3、要把握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即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
2022-08-24 14:36
在合同撤销权超过一年之后就不能享有撤销权的权利,在法律上该权利就会消灭。当事人就不能再以相同的理由要求撤销该合同。撤销权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因此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放弃撤销权。
2022-08-12 15:37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在于:
1、构成要件不同;
2、目的不同,代位权是为了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产。撤销权是为了恢复债务人财产;
3、主观过错不同,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
4、诉讼时效不同,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