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假天数为188天,包括国家法定产假98天和江西省额外奖励的产假90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2022-08-20 11:48
1、女职工生育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剖腹、侧切、三度会阴破裂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2、女职工怀孕流产的,经本单位医疗、保健机构和县属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怀孕两个月以内(含两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内(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30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满七个月流产分娩的,按正常产假对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5-02-26 13:57
依各省的政策法规有所差异,男性配偶的分娩陪护期在10至20个自然日内,既包括了北京市、广东省以及湖北省等管辖区域内配偶享受到的15个自然日的陪护假,也涵盖了四川省内的配偶可享受的长达20天的陪护时间。
对此,男性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所处的省市地方法规,充分行使其合法权益及照顾家庭、产妇的义务。
同时,在享受这段特殊陪护期限的过程中,雇主应该支付全额薪酬,并且不得对其福利待遇和全勤评级产生丝毫影响。
2024-05-07 10:47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2-08-12 14:38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2024-06-04 14:22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产假最新天数是185天左右。
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河南省为响应国家相关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女职工除了享有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额外享有3个月的产假。
所以共可以休息18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