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2024-08-15 11:20
关于行政拘留执行场所的问题,想必大家都非常关心。
在此,我们需要明确指出,行政拘留并不会被关押在看守所中,而是由拘留所负责执行。
行政拘留是由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力的行政机构(通常是公安机关)针对违规行为严重程度不同的个人,采用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
原则上,行政拘留裁决权限归属于县级以上的公安部门;其监管时间一般规定在十天以内,如果情节较为严重,最多也只能延长至十五日。
2025-03-15 08:47
行政拘留是关在拘留所,刑事拘留关在看守所。《拘留所条例》第二条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2022-09-13 09:27
关于行政拘留异地执行这个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被处罚人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期间未经决定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被担保人恢复执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条 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期间,被处罚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决定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决定机关报告;
(三)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四)不得逃避、拒绝或者阻碍处罚的执行。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期间,公安机关不得妨碍被处罚人依法行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
2023-04-18 09:25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有时效,一般结案的时间为三个月,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
2024-08-24 11:05
行政拘留不是强制执行。
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拘留并不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况,因为它是一种单方的行为,即:
特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不需要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