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的土地被征用,补偿费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安置补偿、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
2、承包人可以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也可以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但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不属于土地承包人的,属于发包方,所以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承包人也可以得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2-08-10 11:56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根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022-08-12 09:56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根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025-01-18 09:00
赔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
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
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
2024-05-23 11:49
1、补偿主要包括:养殖物补偿、鱼苗等青苗费补偿、产值收益损失补偿、器具等附属设施、经营工具、经营设施补偿、停产停业/搬迁补偿、人工费和饲料费补偿、相关年度费用(水费、燃料动力费、医疗防疫费、工具材料费、修理维护费等);
2、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
2025-08-08 13:47
1、动迁鱼塘的土地补偿费,为该鱼塘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动迁鱼塘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动迁鱼塘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鱼塘的数量计算。
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在进行公平补偿之后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
它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给予公平补偿。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之后才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征地拆迁实务中,法定的征收程序非常严格,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