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有:
1、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2、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担保保险等保险业务;
3、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与保险有关的业务。
产品责任保险是指以产品制造商、销售者、维修人员等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产品责任基于各国的产品责任法律制度。
保险合同的中止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保人逾期未交保险费的期间已超过60日,即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日后经过6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或者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宽限期届满后经过6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
(二)投保人逾期未交付保险费,即投保人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未能在合同约定的缴纳保险费的日期或缴费宽限期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
(三)保险合同没有约定其他补救办法。例如解除合同、减少保险金额、保险费自动垫交等。保险合同的中止,仅暂时中止保险合同的效力,虽然仍可通过一定方式使保险合同复效,但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2021-02-02 18:53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025-01-16 09:05
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上述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外籍员工在华工作也应该参加工伤保险,我国与该国在社会保险方面签有相关协议的除外。自由职业人员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24-07-10 10:14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1、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在治疗和修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待遇支付;
3、其他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待遇。
工伤保险责任则是单位与劳动者要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逾期不申请的,在此期间产生的相关工伤待遇费用由单位来支付。
2020-12-17 17:21
法定代表人有以下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该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2025-03-25 11:23
公司法人逃亡未缴税主要有以下后果:依法应由税务机关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并可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行政罚款。且前述的强制措施一般包括划扣银行存款,扣押、查封与税款价值相当的财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