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到法院。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0-11-27 18:01
2022-08-17 08:35
2024-04-29 11:08
刑事案件都是检察院起诉的,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原告,不能以检察院为反诉对象。
公诉案件的被告人要求追究本案被害人的情况很普遍,但这不属于反诉。
2022-08-11 11:41
检察院起诉到法院通常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对于一些比较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到十五天。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如果已经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该要在十日内作出最终的决定。部分罪犯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形式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025-03-28 17:10
1、能。有酌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
2、不起诉不等同于无罪。免于起诉(即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