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重大医疗纠纷管辖地点怎么规定的?

其他 2024-06-03 11:05 标签: 医疗纠纷

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
一、这是由于我国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李明峰律师

李明峰律师

黑龙江吉相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