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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二级标准

损害赔偿 2024-05-18 10:13 标签: 重伤

损伤遗留两肢或者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损伤遗留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损伤遗留双手大部分肌瘫,肌力2级以下。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五条 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郝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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