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三板来说,其特殊的交易方式主要分为三大类,分别为连续竞价交易制度、集合竞价交易制度以及做市商交易制度。
其中,连续竞价交易制度,指的是在每一笔买卖申报提交之后,交易所都会针对其进行实时的、连续不断的撮合处理;而集合竞价交易制度,则是把一段时间内接收到的买卖申报,进行统一地、一次性的集中撮合成交;
至于做市商交易制度,则是由那些具备一定实力和良好声誉的独立法人,凭借自身的资金资本和证券产品,与广大的投资者进行双向的交易。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几种交易方式的特点及执行流程:
1.意向委托:
这种交易方式并不直接导致交易的达成,仅仅是向市场发布最新的交易信息;
2.定价委托:
投资者只需设定好股票的价格和买卖的数量,然后便可以直接发送委托指令给交易系统,该系统将会自动将请求报单显示在交易软件上,并呈现在股市行情表之中。
假如投资者希望最终能够成功实现交易,那么他们的交易对手方必须在此基础上,通过进行成交确认委托的操作来帮助他们实现这一目标;
3.成交确认委托:
假设投资者在盘面上发现了符合自己预期的价格报单,此时可以选择使用"成交确认申报"的选项进行操作。
通过这个操作,投资者可以首先找到对方的8位数的"约定序号",然后填写相应的价格、数量以及约定序号,最后再次按下委托按钮,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实现成交;
4.互报成交确认:
在这个环节中,交易双方需要事先在私人领域约定好价格,然后再在交易系统中有条不紊地完成相关操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2022-08-26 10:12
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则是在老三板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新三板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2-08-20 09:33
有以下三个条件:
1、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应该改为中签后再缴款新股申购预先缴款改为中签后再缴款。按照持有股票的市值进行配售不用预缴款就能等同于持有流通市值的股民都有机会申购新股。
2、三次中签不缴款挨罚调整后的规则,增加惩戒性措施。
3、没有低风险高收益的特点了。
三板又叫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它是指具有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规范股份转让服务的股份转让平台。
2022-08-08 16:45
新三板上市标准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4-07-11 09:20
是的,以交易方式收受财物可以构成受贿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如果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并归个人所有,同样以受贿论处。
2022-08-11 10:13
核定征收包括核定征收率,核定应税所得率,核定月应纳税所得额三种方式,这三种核定征收方式是由当地税局来规定企业适用哪种,而具体的征收税率是由当地核定征收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