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中不可申请裁决的情形:
(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四)房屋已经灭失的;
(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九条 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2023-12-12 10:46
房屋拆迁裁决的步骤是:携带裁决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拆迁补偿协议等资料提出申请,交由裁决机关审理,裁决机关对拆迁双方进行调解进行裁决决定,双方按照裁决方案执行。
2023-08-16 16:33
申请拆迁纠纷裁决应提交的资料分二类:申请人为被拆迁人应提交申请书、房屋产权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等;申请人为拆迁人应提交申请书、政府批准文件、规划红线图、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计划、安置方案、双方身份信息等。
2022-08-12 13:58
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另外,可申请撤销涉外仲裁的情形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分别是: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2023-09-01 14:53
申请拆迁纠纷裁决应提交的资料分二类:申请人为被拆迁人应提交申请书、房屋产权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等;申请人为拆迁人应提交申请书、政府批准文件、规划红线图、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计划、安置方案、双方身份信息等。
2023-06-26 13:52
申请拆迁纠纷裁决应提交的资料分二类:申请人为被拆迁人应提交申请书、房屋产权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等;申请人为拆迁人应提交申请书、政府批准文件、规划红线图、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计划、安置方案、双方身份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