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中的自费项目包括:
工伤职工到非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治疗费;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的医疗费;
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所需药品;
到非定点医疗单位治疗的治疗费用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22-08-08 17:28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三、辅助器具费用;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为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劳动关系解除时,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职工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2022-09-28 10:18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三、辅助器具费用;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为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劳动关系解除时,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职工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2022-08-12 10:44
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有劳动者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伤残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2022-08-18 16:09
工伤保险报销的程序有: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等等。
2024-05-11 14:34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骗取工伤保险以保险诈骗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