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
因此私自录音只要没有违法的手段和形式、没有侵犯到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2-10-21 15:04
1、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
2、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或者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例如,如果是欠款,那么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金额最好具体到个位,越具体越好,越准确越好。 3、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4、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例如不能凭同意结婚的录音要求法院判决结婚(因为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婚姻是自由的)。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5、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
2024-07-04 11:04
电话通话录音若得到效力的确定,一般是能够作为法庭直接证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以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2023-03-08 14:42
电话通话录音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使用。电话通话录音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证据类别—视听资料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合法的证据形式,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视听资料与书证的区别在于:书证是以书面文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而视听资料的音响、图像、储存资料等,并不单纯以文字和符号表达思想内容,而是独立地反映了案件的一部或全部的真实情况和法律事实,不仅静态反映了待证事实,而且动态地说明了待证事实的现实情景,这一点迥异于书证。视听资料与物证:物证是以自己的客观存在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而视听资料是以音色、图像、贮存资料的内容等,来证明案件的待证事实,两者显然不同。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民事案件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科学的结论意见。与视听资料的显著区别在于,鉴定结论是鉴定人的结论,而视听资料则是反映了待证事实。
综上所述,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的。
2025-01-16 10:27
1、录音证据可以作为刑事证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2、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而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
2022-08-10 15:11
在诉讼实践中,要使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三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另外,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