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通话录音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使用。电话通话录音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证据类别—视听资料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合法的证据形式,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视听资料与书证的区别在于:书证是以书面文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而视听资料的音响、图像、储存资料等,并不单纯以文字和符号表达思想内容,而是独立地反映了案件的一部或全部的真实情况和法律事实,不仅静态反映了待证事实,而且动态地说明了待证事实的现实情景,这一点迥异于书证。视听资料与物证:物证是以自己的客观存在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而视听资料是以音色、图像、贮存资料的内容等,来证明案件的待证事实,两者显然不同。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民事案件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科学的结论意见。与视听资料的显著区别在于,鉴定结论是鉴定人的结论,而视听资料则是反映了待证事实。
综上所述,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2025-01-16 10:27
1、录音证据可以作为刑事证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2、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而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
2022-09-09 11:03
电话录音作为证据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一、录音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是承担义务的一方
二、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券债务内容或者是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
三、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四、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当合法
五、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六、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七、电话录音可以公证
2022-09-19 15:00
电话通话录音若得到效力的确定,一般是能够作为法庭直接证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以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2024-12-27 09:30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最好能有其他证据佐证。
证据包括:
当事人的陈述;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
需要注意的是,证据只有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4-04-07 13:38
可以。
1.电子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通常需要证明对方的身份信息
(对方承认也是可以的);
2.建议采用其他证据补强电子支付工具转账记录的证据效力,比如可以采用聊天记录,绑定银行卡的流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