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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用地八不准的内容有哪些

其他 2024-04-10 14:08 标签: 农村用地

农村用地八不准的内容是:不准强占耕地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宋斌律师

宋斌律师

广东竞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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