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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保全后能通过法院和解吗

其他 2024-04-09 14:26 标签: 保全 法院执行

若保全之后达成和解协议且如约履行完毕,贵方可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请求解除之前实施的保全措施。
保全的初衷在于积极推动判决或和解协议的有效执行。
举个例子,我们所说的“诉前财产保全”,亦称“诉前保全”,即假设在某些情形下(例如当事人的权益处于危急之中),如果不立刻进行财产保全,就有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
在此前提下,利害关系方可在提起诉讼之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而人民法院将依此依法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文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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