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投标文件造假的规定是:招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二)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构成规避招标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2024-09-02 10:32
对于投标文件的署名规范,我们有如下明确规定:
首先,1.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出自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得到合法授权的代理人之手,并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标准,将投标方的单位印章郑重地加盖在文件之上。
当投标文件是由获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时,务必附带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正式代理授权书。
其次,2.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鼓励大家能尽量避免对投标文件进行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减相关内容。
若遇到此类情形,那么必须要在改动处加盖单位的公章或是由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进行亲笔签字确认。
再者,3.招标文件中如有明确要求加盖投标方法人公章的部分,不能使用投标人下属部门、分支机构的印章,也不可以用合同章、投标专用章这样的替代方式来办理。
最后,4.对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群体来说,他们的投标文件需要按照联合体投标协议的规定,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指派的代理人按照规定进行签署并在上面盖上牵头人单位的印章。
2022-08-10 10: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确保投保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保证金,当投标人不安合同履行义务时,投标保证金就有可能不退还。
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024-12-06 16:38
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二、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在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
或者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2020-12-28 17:41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一览表;
(三)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五)投标保证金;
(六)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七)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供货合同中的非主要部分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2024-06-11 11:46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资料的后果是:中标的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