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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2-08-18 10:04 标签: 滥用职权罪 主体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下列三类主体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的规定:

  依法或者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适用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李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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