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为单身未婚的,需准备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购房人为已婚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法律依据:《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
在人才购房申请系统提示上传劳动关系、业绩履历等材料,提交即可。审核工作以“全在线办理、不见面审批”的方式进行,审核通过的获得电子版《人才购房证明》。人才提交申请后,原则上7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给予《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12个月,逾期须重新申请。
2020-10-09 11:16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
2023-04-26 09:40
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主要包括:当事人的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等。且还需要提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证明材料。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022-08-20 09:43
开购房资格证明的人需要持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簿查询窗口申办《购房资格证明》。交易登记中心依据审核情况出具《购房资格证明》。
2022-08-10 08:45
办理材料:应当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居住证明的原件。
根据本人实际的居住类型,提交相应的居住证明:
1、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2、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3、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4、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5、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2023-04-13 17:01
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主要包括:当事人的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等。且还需要提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证明材料。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