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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有什么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绝对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的区别:

绝对不起诉,指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其具体条件是:

1、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而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下,人民检察院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作出起诉决定。

罗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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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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