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并非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依法享有休假和休息的权利。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022-09-22 11:46
诉讼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最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022-09-03 14:35
坏账、死账应当由谁承担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业务员恶意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业务员并无过错,不应当再要求业务员承担责任。
公司应收款不能协商收回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的判决。
业务员,与公司应当是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业务员从事代理活动,公司对此承担责任。
如果业务员恶意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业务员并无过错,而是尽职尽责地实施代理行为,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公司应当向第三人要求赔偿,不应当再要求业务员承担责任。
2022-08-25 15:30
2022-09-01 11:59
法律规定租赁税由出租方缴纳,若有约定的话可以把该租赁税作为出租房屋的成本列入。也就是说,房屋租赁所产生的税费,理论上是应该由出租方承担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也是出租方的名字。但在实际过程中,出租房屋所产生的税费,一般是由承租方负责缴纳的。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租赁税费的纳税主体应为出租人,出租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即使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租赁税费由承租人承担,亦不能免除出租人应承担的法定纳税义务。
2024-12-31 09:52
怀孕请假工资计算方法: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怀孕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应当照常发放工资福利。
只不过工资和生育津贴只能二选一。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