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法典》作出如此的规定,并非将撤销权行使期间的性质改变为诉讼时效,而是基于《民法典》在合同撤销的原因上,采取了广义的规定,把因“欺诈、胁迫以及乘人之危”确定为合同可撤销的原因。就欺诈而言,在实践中,因受欺诈订立的合同往往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受欺诈一方不可能在行为成立之时即发现对方的欺诈行为,如仍以民事行为(签订合同)成立之时作为除斥期间的起算点,无疑对受欺诈一方是不公平的,这样的规定也违背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2026-07-22 11:11
可撤销合同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撤销后就属于无效合同。
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可撤销合同只是有点法律瑕疵的合同,撤销前法律上视同有效合同,不撤销会一直有效。
2025-03-06 09:54
2022-08-12 14:20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一般是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2-08-12 10:12
可撤销的合同有:
1、合同订立时存在重大误解;
2、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2021-05-29 14:11
可撤销的合同有:
1、合同订立时存在重大误解;
2、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