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良资造成损失的主要原因:
因企业未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盲目进行赊销。购货单位拿到货物后迟迟不付款,而企业财务人员责任心缺失及人员更换等原因,对货物催款不及时,导致欠款时间过长;有的连对方的联系方式和地址都搞不清楚,对方故意不认账或无力支付。
成本利润不配比,存货积压或短缺。有的企业财务不掌握企业的实际发生成本,企业各部门对已发生的实际成本瞒报或缓报,对已入库的物资,在领用时不办理出库手续,致使无对应成本结转,造成库存材料盘亏,企业潜在亏损已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2021-02-19 16:09
2022-08-12 13:49
为盘活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金融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监督管理的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除外)。其他中资金融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2025-03-27 16:58
(一)提供详尽的财产线索在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之前,务必向法院提供关于被申请人名下确切的财产线索,例如银行账户(须附带其明确的开户行、户主姓名以及帐号);房地产(具备明确的地址及权利人名称,若能提供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更为妥贴);车辆(附带其准确车牌号以及车主姓名)等等其他各类财产线索。
唯有当申请人得以掌握被申请人充足的财产线索时,方能针对被申请人的特定资产提出全面覆盖的请求,从而得到法院的批准接受诉讼保全的申请,并按照申请人的具体需求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的财富,防止其可能出现的财产转移、隐瞒或变卖行为。
(二)准备担保物作为财产保全的支持在申请人向法院递交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时,
2022-09-24 14:29
为盘活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金融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监督管理的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除外)。其他中资金融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2022-08-10 10:36
是否合法,要看在什么单位从事债务催收工作、以及采取什么方式催收债务。如果是在依法成立的单位从事债务催收工作、并且采取合法的方式催收债务,那么就是合法工作、并且通常情况下是安全的。如果在没有营业执照、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的企业从事债务催收工作、并且采取法律不允许的方式催收债务(例如限制债务人的人身自由、采取恐吓、殴打等方式),那就属于非法工作。采取非法方式催收债务,容易触犯法律,相应的,这种工作也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