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五)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即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六)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2022-09-03 11:12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四)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五)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六)审判公开原则。
2024-04-26 14:01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四)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五)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六)审判公开原则。
2024-04-17 11:25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2、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5、未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等等。
2022-09-27 10:12
刑事诉讼比例原则包括了妥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以及狭义的比例原则即均衡原则。刑事诉讼程序是司法机关进行利益分配、利益衡量的过程,刑事诉讼法的基本价值正是体现了比例原则的本质精神。因此,刑事诉讼法应引入比例原则,刑事诉讼比例原则对刑事强制措施、刑事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具有现实意义。
比例原则要求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手段要适应于所欲追求的目的,应采取最小干预的手段,使手段与目的之间符合比例。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民基本人权容易受公权力的侵害,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体现人权保障原则。
2022-08-09 11:50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公、检、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都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