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损坏他人物品50元用拘留吗

刑事辩护 2022-08-27 15:42 标签: 损坏 他人物品 拘留

数额较小可以协商处理,则不需要拘留。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祖霞律师

李祖霞律师

广东椎轮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医疗纠纷 行政诉讼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