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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等级怎么划分

法律顾问 2022-09-02 15:28

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法律依据:《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张泳寿律师

张泳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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