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10、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11、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2020-11-29 15:30
第一点:女方在怀孕超过6个月或妊娠6个月以内以及分娩一年内都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请求。
第二点:双方通过法律程序离婚的,在当地法院已经判决了离婚或者调解不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原告在没有超过半年的时间内又发起离婚起诉的,法院是不会给与受理的。
第三点:如果是正在服役的军人的爱人提出离婚,军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是没办法离婚的,除非这位军人在部队里有过重大的过错或者罪过。
第四点:对那些犯有精神病人或者植物人等一些比较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2022-08-10 16:50
有以下三种情形,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
第一,女方正在怀孕期间;
第二,女方生完孩子,孩子还未满一周岁;
第三,女方怀孕后,但是很不幸出现妊娠终止即流产,妊娠终止的6个月内。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024-04-29 11:48
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一体”原则,即所谓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在转让、抵押等处分时,具有一体化的特色,即其中任何一项权利的处分将导致另一项权利随之处分。这两项权利的主体必须保持一致,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必须同时转让,不得分别转让。
2022-09-01 13:35
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得根据情况判断。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022-08-12 14:23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保证,购买房屋的人最关心的就是能否拿到房产证,因此有几类房屋无法取得或者在取得房产证方面存在风险,建议慎重购买:一、小产权房,由于小产权房的相关手续不齐全,无法获得房管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证照,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不能合法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所以小产权房价格相对低廉,但也是由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也未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购房者在购买和使用小产权房的过程中,一旦遇到一些问题,自身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二、被查封的房子,房子被查封意味着房屋所有权存在瑕疵或者所有权人涉讼,因为司法查封拥有绝对法律效力,在查封期间是绝对不允许处分和流通,即使私下达成转让协议,也将面临着房产被强制拍卖过户。三、违法开发的房子,开发商如果没有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进行开发销售的,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