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怎么赔偿

劳动工伤 2022-08-12 16:36 标签: 劳动合同法 保险法 社保 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补偿: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吕士威律师

吕士威律师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建筑工程 法律顾问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