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流程如下:(1)组成合议庭。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2)交换诉状。交换诉状主要是由法院向被告和原告发送有关文书。一方面,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通知被告应诉。另一方面,法院应在收到被告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3)传唤与通知。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其到庭。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外地的,应当留有必要的在途时间。(4)开庭审理。行政诉讼一审程序必须进行开庭审理,必须采取言词审理的方式,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例外。(6)公开宣判。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2022-08-10 10:33
行政诉讼审理期限的规定,不同的审理程序,审理期限是不同的。一审审理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审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022-08-08 17:21
行政诉讼的二审审限,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2022-11-29 10:21
行政诉讼审理期限的规定:一审审理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审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024-06-18 15:12
民事诉讼一审程序主要有以下步骤:庭前准备工作;
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
宣布开庭;
宣告庭审的阶段;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宣判。
2020-10-16 16:04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几种情况: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3个月或3.5个月。
4.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4个月或4.5个月。
5.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