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17年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通过列举的形式规定了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为,包括仲裁行为、行政指导行为等。对国家行为、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有了进一步的解释,并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决定。
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流程如下:(1)组成合议庭。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2)交换诉状。交换诉状主要是由法院向被告和原告发送有关文书。一方面,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通知被告应诉。另一方面,法院应在收到被告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3)传唤与通知。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其到庭。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外地的,应当留有必要的在途时间。(4)开庭审理。行政诉讼一审程序必须进行开庭审理,必须采取言词审理的方式,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例外。(6)公开宣判。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行政诉讼法的作用(一)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1.正确审理行政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正确地适用法律,作出正确裁判。为了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审理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主要从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审判原则、证据制度、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审判依据、两审终审制及审判监督程序等方面作出规定。2.及时审理行政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理行政案件。为了防止行政案件久拖不决,行政诉讼法作了一系列的期限规定,如申请复议期限、复议期限、起诉期限、受理期限、审理期限等。这一系列法定期限之间又是相互衔接的。(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法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1.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第11条具体规定了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亦即公民、法人和其他受到司法保护的范围。这一规定与该法制定以前的状况相比较,大大扩大了司法保护的范围。2.用专章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对申请赔偿的程序、赔偿责任以及赔偿费用的来源等,都作了明确规定。3.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诉讼中的权利。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不受理起诉或驳回起诉,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风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等等。(三)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1.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行政机头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的和公正的,应判决维持、驳回原告的起诉。这就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威信,保证了行政效率,稳定了行政秩序。2.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于种种原因,其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由人民法除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判决撤销、变更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强制行政机关履行义务,起到司法权监督行政权的作用。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专利纠纷的解决方式: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协商、诉讼、专利管理部门调处等方式。1、协商。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诉讼。专利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3、专利管理部门调处。专利纠纷当事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管理机关,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机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2、强调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是因为行政诉讼有自己的特殊性。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处于管理者的主导地位。而在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处于被管理者的服从地位。二者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管辖,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但是,当双方发生行政争议依法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和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行政机关不能再以管理者、领导者的身份自居。
法院受理行政诉讼后,如果能当场判定出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当场立案;如果不能当场判定的,则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法院可以受理的行政案件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案件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