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在工程签证管理上的纰漏将可能导致其面临承包人索赔的风险。应在合同中规范工程签证的程序,以防日后因工程签证引发纠纷。
1、发包方的法定人代表人针对工程量及价款的签证,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
2、发包方的项目经理针对工程量及价款的签证,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因为项目经理就是发包人法定代表人在项目部的代表人;
3、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其他有权人员,对工程量和价款的签证,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
4、除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合同约定的具体有权人员外,他人对工程量和价款等所作的签证、确认不能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
5、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发包人应相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发包人有证据证明承包人明知该工作人员无相应权限的,该工作人员签证的内容对发包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 【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021-12-23 17:21
发包人在工程签证管理上的纰漏将可能导致其面临承包人索赔的风险。应在合同中规范工程签证的程序,以防日后因工程签证引发纠纷。
1、发包方的法定人代表人针对工程量及价款的签证,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
2、发包方的项目经理针对工程量及价款的签证,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因为项目经理就是发包人法定代表人在项目部的代表人;
3、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其他有权人员,对工程量和价款的签证,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
4、除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合同约定的具体有权人员外,他人对工程量和价款等所作的签证、确认不能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
5、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发包人应相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发包人有证据证明承包人明知该工作人员无相应权限的,该工作人员签证的内容对发包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2026-10-21 13:51
装饰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
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要求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
3.分段结算:需要当年开工且当年不能竣工;
4.目标结算:即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2024-09-02 10:50
1、分段结算。这是指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其那个工程价款可以在每月预支。
2、竣工后一次结算。对于规模较小的项目,可实行工程价款每月预支,那么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
4、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的这个结算方式。
2024-10-15 15:00
DBB模式下工程价款的结算依赖于准确的工程计量,工程计量依据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对承包商已完工程量的确定过程,是工程价款支付的前提。
EPC总承包模式合同条件下的工程价款结算,通常根据形象进度即里程碑式的方式进行结算。
2024-09-09 10:44
未结算工程款的工程可以转让。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因此工程款未结算能转让。